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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林匹克长跑日
文章来源:未记录 发布时间: 2005-4-22 18:21:56 被阅览数:
 《奥林匹克宪章》指出,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之一是吸引尽可能多的民众参加体育运动。1948年1月,国际奥委会在圣莫里茨举行的第42次全会上决定,此后在每年6月23日举行世界性庆祝活动, 以纪念国际奥委会的诞生,宣传奥林匹克理想, 推动大众体育的开展。这就是奥林匹克日(Olympic Day)。当年6月23日举行了首次奥林匹克日活动,参加的国家有葡萄牙、希腊、奥地利、加拿大、瑞士、英国、乌拉圭、委内瑞拉和比利时。此后, 在每年的6月17-24日之间, 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都要组织各种庆祝活动。

    1987年在国际奥委会大众体育委员会的倡议下, 开始举行"奥林匹克日长跑"活动,目的是促进大众的开展。长跑的距离因性别、年龄不同而异,平均距离约为10公里。随着这项活动的规模和影响日日益壮大,一些残疾人也加入进来。许多国家除举办长跑活动外,还组织自行车、足球、排球等体育比赛,并有文娱表演活动。中国从1986年起亦在每年的6月23日举行包括长跑等各种大众体育项目在内的奥林匹日活动。各国的奥林匹克日活动得到国际奥委会的赞助,每个国家可申请得到1000份由国际奥委会主席签名的参加者证书和1500美元经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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